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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朗普“金卡计划”今日全面落地:深度解析金卡申请的核心要点(时代出国)

2025-12-12 移民评估

2025 年 12 月 10 日,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(USCIS)正式发布 I-140G 表格(即 “金卡项目移民申请表格”,Immigrant Petition for the Gold Card Program)。

本文结合表格说明(Form Instructions)及相关行政法规,对该表格的核心规则、法律边界与潜在风险进行系统解析,为申请人提供关键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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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金门槛与主体责任:个人与雇主的法律差异明确

I-140G 并未突破职业移民的基本框架,而是创新性引入 “捐赠换取国家利益认定” 机制。根据表格指引,不同申请主体的资金义务与法律责任存在显著区别:


1. 个人申请人(Individual Petitioner)

捐赠金额:主申请人需向联邦指定账户捐赠 100 万美元;配偶及每位未成年子女需独立捐赠,即一个四口之家的捐赠成本合计高达 400 万美元。

资金来源要求:申请人需承担完全举证责任,需按 “清晰且令人信服”(Clear and Convincing)的证据标准,证明资金来源合法 —— 这一要求与现行 EB-5 投资移民的资金来源审核标准完全一致,无任何简化。


2. 雇主担保(Employer Petitioner)

出资方式:雇主可选择两种方案:一是为主申请人单独捐赠 200 万美元;二是为主申请人及子女分别捐赠,每人 100 万美元。

资金来源豁免:USCIS 对雇主出资的 200 万美元豁免资金来源审查,但雇主需提交财务证明文件,证实自身具备支付该笔捐赠款的经济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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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风险:程序倒置 + 退款空白,资金安全存疑

这是 I-140G 表格目前最突出的法律风险点,与 EB-5 投资移民的监管机制形成鲜明对比,其流程设定存在不可逆性:


1. “先付款,后审理” 的程序要求

根据 I-140G 的申报指引(Filing Instructions),申请人必须先全额完成捐赠,并将捐赠凭证(Proof of Donation)作为必备材料提交,才能进入 USCIS 的实质审查阶段。

这意味着,在移民官尚未审阅案件、未对申请资格作出任何判断前,申请人的资金已发生实质性转移,且转移行为不可逆转。


2. 拒签后退款机制的法律空白

在 USCIS 发布的官方指引及《联邦公报》相关条文中,均未明确规定:若 I-140G 申请最终被拒绝(Denial),此前支付的 100 万美元捐赠款是否予以退还、退还的时效要求及具体流程。

这一法律空白直接导致申请人面临 “申请失败 + 资金损失” 的双重风险,缺乏明确的权益保障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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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效力边界:非 “万能绿卡通行证”,资质硬伤无法补救

支付捐赠款并不等同于获得绿卡,I-140G 的获批仅能产生有限法律效力,无法替代移民申请的核心资质要求:


1. 适用类别受限

该表格仅适用于 EB-1A(杰出人才移民)与 NIW(国家利益豁免移民)类别,不适用于 EB-1B、EB-1C,或通过 PERM 劳工证申请的 EB-2/EB-3 类别。


2. 捐赠仅为 “辅助证据”

捐赠行为在法律上仅能作为 “申请人对美国国家利益有重大贡献”“具备杰出商业才能” 的辅助证明,无法替代核心申请标准:

  • EB-1A 申请人:仍需满足 “十项杰出标准中至少三项” 的硬性要求,若无法证明自身在专业领域的顶尖地位,即便捐赠到位,案件仍会被拒;

  • NIW 申请人:仍需充分证明其工作具有 “实质性价值”(Substantial Merit),捐赠无法弥补该核心条件的缺失。

简言之,I-140G 本质是 “资质达标后的加分项”,而非 “资质不足的补救项”,无法覆盖申请人自身专业资质的硬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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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期规则不变:中国申请人无 “插队” 特权

针对出生地为中国大陆或印度的申请人,需明确一个关键事实:I-140G 不具备豁免《签证公告牌》(Visa Bulletin)排期的法律效力。

即便申请人支付巨额捐赠并成功获批 I-140G,其优先日(Priority Date)仍需受制于原出生国的移民配额限制。

若 EB-1 或 EB-2 类别存在排期,申请人仍需等待排期生效后,方可递交 I-485 身份调整申请。

捐赠款仅能作为申请辅助证据,无法换取 “跳过排期” 的特权,排期等待仍是这类申请人需面对的核心实务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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